各企業法律事務機構: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中辦發〔2016〕30號)已印發實施。請各企業在集團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自行下載該文件,認真仔細研究,結合現行法律顧問制度有關政策和企業實際。提出書面意見。于7月10日前報送集團政策法規部。
附件:1.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司律師制度的研討提綱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點擊可下載)
聯系人:王卉 電話:029-88325187
郵箱:zcfgb@126.com
集團公司政策法規部
2016年6月30日
附件1:
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司律師制度的研討提綱
一、對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司律師制度的認識和看法
二、與現行法律顧問制度的異同分析
三、可能造成的有利或不利影響的分析
四、貫徹落實中央文件精神應重點把握哪些方面
五、對企業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司律師制度的具體建議
六、對制訂集團法律顧問和公司律師有關制度的詳細意見
請各企業組織有關人員對文件深入研究,對有關政策仔細分析,結合實際情況,提出真知灼見。反饋意見可不加蓋公章,也可以個人名義提出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