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團公司紀委關于開展糾治基層監督泛化問題專項工作的相關要求,寶鈦集團紀委及時貫徹落實文件要求,認真開展此項工作。
在傳達學習上級《關于開展糾治基層監督泛化問題工作落實方案的通知》、深刻領會開展此項工作的目的意義、工作內容和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公司實際,寶鈦集團紀委制定印發了《開展糾治基層監督泛化問題工作方案的通知》(寶鈦紀發〔2021〕22號),成立組織機構、細化責任分工、明確排查重點、提出工作要求。
寶鈦集團紀委針對2021年開展的專項整治工作、巡察整改情況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執行情況監督檢查以及2021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進行了排查,以上幾項監督檢查考核項均在2021年年初印發的六項紀檢工作重點任務范圍內,檢查考核也均按照公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的規定執行,不存在監督泛化的問題。
寶鈦集團25個機關職能部門重點對照執行報備制度規定情況、考核評價情況、跨層級監督情況等“三類問題”涉及的12個方面進行了認真梳理和全面排查。共排查第一類問題“執行報備制度規定情況”33項,第二類問題“考核評價情況”38項,第三類問題“跨層級監督情況”28項,經排查,未發現監督泛化問題。
下一步,公司紀委在開展監督工作中將牢固樹立紀法意識和紀法思維,持續深化“三轉”,履行好監督的再監督,督促各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監督考核評價體系,制定科學有效的考核評價機制,切實為基層單位減負;聚焦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精準問責,不搞“機械化”的“一鍋端”式的問責,充分發揮問責利器作用。